主页 > 知识库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刑事处罚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刑事处罚

热门标签:电话运营中心 使用U盘装系统 百度更新规律 AI人工智能 电话销售团队 分布式呼叫中心 百度AI接口 服务器配置
刑事处罚的目的,就是进一步打击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关于刑事处罚问题,修改后的《商标法》第五十九条中作出了规定。其中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规定,同修改前的《商标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相比,没有作实质性的修改,只是将修改前的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表述作了修改,即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修改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修改属于文字修政。修改目的是同修改后的《商标法》有关侵权行为的表述和《刑法》有关规定的表述相一致。修改后《商标法》第五十九条主要涉及下述犯罪: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所涉及的犯罪就是《刑法》所规定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只要有犯罪的故意,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第二,有犯罪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有“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也就是说,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违背商标注册人的意志,是假冒商标罪的本质特征。
第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根据《刑法》上述规定,对于犯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处罚,分了两个挡次,该档次是根据情节轻重来划分的。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实践中这一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难以区分。比如,两罪都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该如何处理。般来讲,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涉及的商品有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行为,同时又利用了他人注册商标来谋取利益,就应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来处理。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涉及的商品没有以次充好、没有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行为,在自已的商品上使用了他人的注册商标,应按假冒注册商标罪来处理。
(2)销售他人假冒注册商标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所涉及的犯罪就是《刑法》所规定的销售他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据《刑法》规定,销售他人假冒注册商标罪,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有明知是假冒注册商品的商标仍然销售的故意。
第二,有犯罪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讲的销售,是一个广义上的概念,包括了批发、零售、代售等行为;销售的假冒的商标,必须是经过依法注册的商标,未经注册的商标不构成本罪。
第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销售金额须较大,才构成本罪。根据《刑法》上述规定,对于犯有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畢的处罚,分了两个挡次,即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非法制造、销售他人商标标识罪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所涉及的犯罪就是《刑法》所规定的非法制造、销售他人商标标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据《刑法》规定,非法制造、销售他人商标标识罪,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行为。即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而仍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第二,行为人在客观上有犯罪行为。即行为人具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第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比如,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后仍然进行这种行为、这种行为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造成恶劣影响等。
根据《刑法》上述规定,对于犯有非法制造、销售他人商标标识罪的处罚,分了两个挡次,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删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标签:青岛 晋城 日照 四平 阿坝 十堰 潜江 湘西

巨人网络通讯声明:本文标题《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刑事处罚》,本文关键词  ;如发现本文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系统采集于网络,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 相关文章
  • 下面列出与本文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刑事处罚》相关的同类信息!
  • 收缩
    • 微信客服
    • 微信二维码
    • 电话咨询

    • 400-110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