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也主要集中在增值电信业务领域。但依据最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电信公司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产业。对于增值电信业务,其限制的内容为限于WTO承诺开放的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50%,电子商务除外。关于外资的股权比例,现行有效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亦确认了上述股比要求,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放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并且,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审批,其审批程序相对内资企业更为繁琐。鉴于上述限制,在一般情况下,外资如果想投资呼叫中心业务,也只能通过合资企业的形式,或者通过VIE架构完成。但在实践中,实际取得合资牌照的合资企业数量非常少,致使许多外国企业最终选择了在中国架设VIE架构展业,方本律师曾帮助若干全球领先的BPO(Business Process Outsourcing,商务流程外包)企业成功架设VIE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