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知识库 > 华为商标因与安德玛相似被部分驳回

华为商标因与安德玛相似被部分驳回

热门标签:百度AI接口 使用U盘装系统 百度更新规律 电话销售团队 分布式呼叫中心 服务器配置 电话运营中心 AI人工智能

6月17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案号(2020)京73行初11198号,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判决书显示,诉争商标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9月申请注册的第26522076号图形商标,引证商标为安德阿镆有限公司(安德玛)已注册的第8541511号图形商标。

此前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在智能手机、网络通讯设备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部分引证商标均为纯图形商标,设计风格、整体视觉等方面相近,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四构成近似。故不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前,华为与香奈儿曾陷入商标纠纷。不过,双方的商标诉讼大战持续数年,最终以华为获胜而告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您需要解决具体的商标转让商标注册问题请详询“带路商标网”我们有最专业的工作人员为您解答!


标签:湘西 日照 阿坝 十堰 晋城 潜江 青岛 四平

巨人网络通讯声明:本文标题《华为商标因与安德玛相似被部分驳回》,本文关键词  ;如发现本文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系统采集于网络,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 相关文章
  • 下面列出与本文章《华为商标因与安德玛相似被部分驳回》相关的同类信息!
  • 收缩
    • 微信客服
    • 微信二维码
    • 电话咨询

    • 400-110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