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个有趣的新闻。2011年一家名为明仁饮料的公司注册了一个“明仁”商标,注册产品为32的苏打水。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明仁苏打水销路打开,有了不错的口碑。
好景不长,没过多久明仁公司发现,市面上出现了同样品牌的苏打水,唯一不同的是对方将明仁苏和打水分割开,二者分别打TM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如果不仔细分辨根本看不出。
明仁公司盛怒之下将对发告上法庭,通过调查发现,原来这个“冒牌货”还并不是简单的模仿,事情要从2014年说起。一家名为友趣的苏打水公司注册了一个“明仁苏”商标,商标于2016年下证书。现在还不能说友趣公司在模仿明仁,但是在接下来友趣又注册“打水”商标。其两个商标连起来就是明仁苏打水,友趣公司的用意不言而喻。
最终法院判决明仁公司胜诉,友趣停止使用该商标,并赔偿明仁全部损失。在本案中,友趣恶意注册他人商标,以为小聪明可以愚弄世人,最后终尝苦果。而明仁公司,在商标注册以后,并没有监控其他进入公告期,与自身近似的商标。
作为商标使用人一定要了解,商标是一种私有权,任何机构不会替你监管近似或者相同商标通过,当然商标局的工作是尽可能严谨,不过出现“明仁”商标事件他们是没有责任的,这个时候只有负责任的商标代理机构才能帮你监控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