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驳回是指在商标局评审过程中,被商标审查员认定不符合商标注册条件、并予以驳回注册申请,这种情况下原因有很多。比如:商标审查员认为所申请商标单纯使用地名进行注册,或者所注册商标与已经注册商标相同。这种情况下可能把你的申请注册驳回。
驳回理由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注册商标申请在实质审查阶段未通过审查员的审查,会在自申请日起9到12月时收到驳回通知。如果您接到了商标驳回通知,而且商标已实际投入使用,如果该商标对您很重要。建议走驳回复审程序,依法维护您的权利,
商标驳回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部驳回,一种是部分驳回。遇到商标驳回时,您可以根据具体的驳回项目和驳回原因考虑是否进行复审。如果商标驳回的是主要商品项目且引证商标与您申请的商标存在较大区别,则复审的成功率较高,建议申请复审,如果驳回的是非主要商品项目或引证商标与申请商标较为近似,则复审的成功率较低,一般不建议进行复审。复审由于还有另外的官方收费,需要准备的材料要求也比较高。
如果有商标复审方面的需求欢迎咨询企红网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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