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 -在过去六个月中第二次-已决定合并命名为“王牌”一事一议标志的,不得联邦注册为商标。根据《兰纳姆法案》的禁止,禁止未经该人同意而识别“特定在世人”的任何商标的注册,[1]董事会拒绝注册“ Trump Too Small”以用于T恤和其他服装。
最高法院于2017年6月在Matal v。Tam[2]案宣布《兰纳姆法令》禁止商标注册的禁令“几个月后”就在2018年1月提交了“ Trump Too Small”商标申请,这并非巧合。轻视”个人或机构[3]违反了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条款。TTAB拒绝注册摇滚乐队名称“ The Slants”,因为它可能被视为蔑视亚洲人。该担决定也平反“红皮”大关华盛顿橄榄球队,其中有TTAB在2014年取消,因为它可能会得罪美国印第安人。最高法院裁定拒绝联邦商标的利益注册,因为商标可能被某些人视作贬损,构成对言论“违法表达”的违宪歧视。
名为史蒂夫·埃尔斯特(Steve Elster)的人特朗普·太小(Trump Too Small)的申请人辩称,他的商标构成“私人的政治演说”,批评唐纳德·特朗普总统,因此受到Matal诉Tam案第一修正案的保护。(2019年,最高法院在Iancu诉Brunetti[4]中同样做出裁决,以“ Fuct”商标为“丑闻”[5]拒绝注册,违反了言论自由条款的“观点歧视”。 ”。埃尔斯特提交了一张特朗普太小的T恤的图片,毫无疑问,他的意图是对特朗普发表社论。
根据《兰纳姆法案》,在“特朗普过小”和“特朗普”中,观点歧视,拒绝(违宪)与基于TTAB的未经授权使用个人名字(合法)的拒绝之间的区别似乎很合理和说服力。但是塔姆(Tam)和伊安库(Iancu)认为自己推翻了董事会的决定,这些决定一经发布,便与数十年来盛行的行政和低级法院判例相一致。Trump Too Small申请人Elster已公开宣布,他将对委员会的决定提出上诉(在地方法院的新程序中或对联邦巡回法院的直接上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