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知识库 > 中国如何反击恶意注册

中国如何反击恶意注册

热门标签:分布式呼叫中心 使用U盘装系统 电话销售团队 百度AI接口 AI人工智能 百度更新规律 电话运营中心 服务器配置
《中国商标法》的修正案将于2019年11月1日生效。这些变更应有助于当局努力打击恶意申请和商标囤积。

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国商标法》的提案。该修正案涵盖6条,将于2019年11月1日生效。

作为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商标法也是最常修改的知识产权法。的确,自1982年颁布以来,《商标法》已经进行了四次修改,分别是在1993年,2001年,2013年和2019年。该法律的特点一方面反映了对中国经济发展加强商标保护的需求,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的急剧变化,各种改革和中国商标保护制度的开放。

2013年修正案增加了中外商标申请人的利益(例如,优化中国商标注册程序,缩短注册周期并降低注册成本)。但是,此后,各种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包括恶意商标申请的普遍存在以及为非法利益而大量ho积商标的问题。

商标法的最新修正案旨在解决此类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最新修正案强调:

使用注册商标来阻止恶意应用程序;和

增加赔偿以制止恶意商标侵权。

解释

强调使用注册商标

修订后的《商标法》第4条增加了一句话:“非目的使用的恶意商标申请应予以拒绝。”这赋予审查员在初步审查阶段依职权拒绝恶意商标申请的权利。第19条第3款补充说,如果商标未注册使用,商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恶意商标申请的委托。第33条和第44条规定,添加到第4条的内容是在中国商标局(CTMO)提出异议并在商标局提出无效请求之前的特定原因之一。商标评审委员会(TRAB)。

修订后的《商标法》的这四个条款构成了一个全面的体系,以打击恶意抢占和and积商标的行为。该系统通过商标代理机构CTMO和TRAB运作,以防止恶意商标应用程序的扩散。这一发展将受到国内外商标界的欢迎。

加强商标保护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商标侵权的处罚。本文的修订包括:

加大对恶意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和

澄清用于处理假冒产品的方法以及用于制造假冒产品的材料和工具。

该修正案增加了对恶意商标侵权的赔偿。此外,第4和第5段阐明了处理假冒产品的方法以及用于制造假冒产品的材料和工具,即通过销毁它们,从而禁止它们进入流通领域。这样,加大了对恶意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加大了打击恶意商标侵权的力度。

商标法第68条对商标代理进行了规定。该条第3款第1款补充说,商标代理机构将因违反第4条而受到惩罚,这表明商标代理机构有责任拒绝委托恶意商标申请。此外,第68条增加了第4款,其中包括更严厉的行政和司法措施(例如警告和罚款),可用于惩罚商标代理机构接受恶意商标申请。

实际问题

如何确定防御性应用程序的性质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正案草案的报告,最初提出了以下规定:“应当将非目的的商标申请予以拒绝。”但是,在讨论中,常务委员会的一些成员建议,不应一概拒绝此类申请,因为已经注册并实际使用了商标的权利人可能出于预防目的而将同一商标用于其他商品或服务。因此,委员会成员决定包括以下修正案:“应将非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予以拒绝。”

如前所述,在修改《商标法》第4条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提出防御性商标申请的能力。在商标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不仅应检查申请的客观必要性,还应检查申请人的意图。原则上,中外申请人为防御目的申请的商标不会被认为是恶意的,因此不会违反《商标法》第4条。

尽管修改后的法律要到2019年11月1日才能生效,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在2019年上半年采取了打击恶意商标malicious积和申请的措施,并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根据CNIPA在2019年7月9日发布的数据,2019年上半年提交的商标申请数量为343.8万件,比去年同期下降4.1%,显示出罕见的下降期。但是,商标外国申请人在中国提出的申请增加到127,00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5.4%。大多数申请是由美国,日本和英国的申请人提出的,分别使申请量增加了13.6%,31.4%和56.9%。这反映了中国为将其知识产权制度的重点从高数量权转变为高质量权所做出的成功努力。数据还表明,中国渴望外国企业投资并利用中国的发展机会。

因此,中外权利人不必担心《商标法》第4条修正后出于防御目的而申请的商标。由于中国采用先申请原则,因此权利人应积极提出防御性商标申请,以防止第三方恶意抢占。

如何有效要求侵权赔偿

修改后的《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对于有效地维护其在中国的合法权益对中外当事人也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保护知识产权趋势的发展,第63条第1款将恶意商标侵权的最高赔偿额从实际损失的三倍增加到五倍。第3款提高了恶意商标的最高赔偿额从300万元人民币(约合392,000欧元)增至500万元人民币(约合653,000欧元),即使在国际知识产权执法的背景下,这也是一笔巨款。赔偿金的增加对中外双方来说都是令人振奋的消息。此外,在短短的六年内(2013年至2019年),补偿金增加至500万元人民币。更令人鼓舞的是,赔偿额从实际损失额的三倍增加到了五倍。这种增加将对侵权者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并为权利持有人提供更充分,更可靠的保护。实际上,惩罚性赔偿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知识产权所有人及其律师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债权人损失的能力,侵权者的利润或许可费的倍数。权利人只有在法院确认了损失,利润或许可费的倍数之后,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额一至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因此,对于IP所有者而言,选择可靠且专业的本地设备非常重要。商标代理机构处理此类案件。

第4段已被添加到第63条,并通过规定“办理延长侵权处罚商标纠纷,人民法院应在权利人的请求,命令假冒商品的破坏,除了特殊情况;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商品的材料和工具,责令其销毁,不予赔偿;或在特殊情况下,禁止上述材料和工具无偿进入商业渠道。”

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中国法院大多下令销毁“特殊”用于制造假冒产品的材料和工具。权利持有者广泛批评这种做法,因为很难证明材料和工具是如何“专门”用于制造假冒产品的。因此,权利人既不能要求销毁用于制造假冒商品的材料和工具,也不能阻止侵权者或其他方在将来的侵权中继续使用这些材料和工具。修改后的条款将“主要”一词替换为“特殊”,尽管这似乎是很小的更改,但它在阻止商标注册方面为立法者提供了更大的权力侵权,并将进一步侵权的风险降到最低。经修订的条款还完全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46条。

如何判断恶意提出的商标诉讼

第六十八条增加了第四款,该款规定:“商标侵权诉讼不诚实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这一新段落旨在在合法权利保护与恶意诉讼之间划定界限,以在权利保护与滥用权利之间取得平衡。如果商标诉讼旨在:

使用注册商标进行恶意声明;

强迫其他方以高价购买注册商标;要么

强迫其他方接受高额的许可费。

2018年再审案件396被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列为2018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以下内容:

Compass公司和Zhongwei公司拥有超过2,600个商标,超过了正常商业使用的数量。

两家公司始终以高价注册商标,而不是实际使用商标。

在将商标成功转让给日本优衣库公司之后,两家公司提起了42起商标侵权诉讼,所有诉讼均由优衣库或其分支机构作为被告。

两家公司的恶意很明显,并且他们滥用司法资源获取非法商标利润不受法院保护。

在北斗/中卫的情况下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商标恶意诉讼提出。根据修订后的《商标法》第68条第4款,不仅中国法院将驳回恶意诉讼,而且提起诉讼的当事方也将受到惩罚。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当事双方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该请求,并处以罚款和拘留。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如果当事方的行为构成犯罪,则当事方应承担刑事责任。”因此,随着修订后的《商标法》的实施,根据案件的严重性,提出恶意商标诉讼的当事方将被法院处以罚款甚至拘留。这应该防止勒索商标所有者以获得非法利润。

摘要

近年来,中国对商标权的保护空前重视。《商标法》的最新修正案旨在更有效地打击恶意商标申请,并更加有力地惩罚商标侵权。修正案从对权利保护的单一强调转向对权利保护和防止滥用的双重强调。

此外,CNIPA正在起草部门法规,标题为“关于规范商标注册申请的若干规定”。该法规将在操作级别上指定最新的修订,并阐明各种类型的恶意商标申请以及可采取的相关措施。该法规预计将于2019年11月1日之前发布,并将明确引用CNIPA商标审查部门。

《商标法》的最新修正案应防止重复的恶意商标申请和侵权,并有助于在中国建立更友好和更公平的商标体系。反过来,这可能有助于在该国促进更优化,方便和公平的市场和商业环境。

~~~~~~~~~~~~~~~~~~~~~~~~~~~~~~~~~~~~~~~~~~~~~~~

关键变化

商标法的具体修改如下(更改和添加以粗体突出显示):

第1条,第4条

如果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其生产或经营过程中打算获取对其商标或商品或服务使用商标的专有权,则应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进行商品商标注册。不正当使用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将被拒绝。

第19条第3款

在本法第4条,第15条和第32条规定的情况下,商标代理机构不得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客户申请注册的商标中代表客户。

第三十三条

在先权利人或任何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已接受并公布的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如果他发现该申请违反了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法第二条或第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任何人认定该申请违反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的规定12,本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期限内无异议的,应当注册商标,颁发注册证明书,并予以公告。

第44条第1款

凡注册商标,违反规定第4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9条第四段本法规定,或注册的商标已被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标商标局应当宣布注册商标无效;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都可以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该注册商标无效。

第63条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损害赔偿金额,应根据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予以评估;在难以确定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侵权人所获得的利润来评估其数额。在难以确定权利人遭受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合同许可下使用注册商标的金额的适当倍数来评估金额。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出于恶意而造成的,情节严重的,赔偿金额应为参照上述计算得出的赔偿金额的一倍以上但五倍以下。损害赔偿额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权利人尽力提供证据,但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和材料主要在侵权人的控制之下,以确定损害赔偿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证据。有关侵权行为的书籍,材料。侵权人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和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证据确定损害赔偿额。

难以确定权利人遭受的损失,侵权人所赚取的利润和注册商标的许可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该行为的情节,给予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赔偿。侵权。

在审查商标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权利人的请求,下令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的,除特殊情况的破坏;责令销毁主要用于制造带有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材料和工具,无偿赔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命令禁止上述材料和工具进入商业渠道而无偿赔偿。

带有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不得进入商业渠道。

项目3,第1款,第68条

(3)违反第4条,第19条第3或4款的规定。

(四)恶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恶意提出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


标签:十堰 潜江 湘西 青岛 阿坝 日照 四平 晋城

巨人网络通讯声明:本文标题《中国如何反击恶意注册》,本文关键词  ;如发现本文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系统采集于网络,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 相关文章
  • 下面列出与本文章《中国如何反击恶意注册》相关的同类信息!
  • 收缩
    • 微信客服
    • 微信二维码
    • 电话咨询

    • 400-110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