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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香水商标保护的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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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商标法中最前沿的话题之一是非常规商标的发行。根据《印度商标法》,“商标”包括设备,品牌,标题,标签,票证,名称,签名,文字,字母,数字,商品形状,包装或颜色的组合或其任何组合。该清单的非穷举性使该定义变得抽象,并更多地侧重于为商标提供保护的理由,即商标根据贸易来源为消费者区分商品和服务的能力。

但是,非常规商标包括气味和声音标记。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讨论气味标记,它们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都有悠久的历史。2001年,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Ralf Sieckmann诉Deutsches Patent und Markenamt案中,欧洲商标注册处认为,不能对“肉桂酸甲酯”气味授予嗅觉标记,这种气味被称为“香脂味的水果味,带有少许肉桂味”。未能满足图形表示要求。Sieckmann中规定的图形表示的严格标准已在印度商标手册草案(2015)中采用。,尽管缺乏法律效力,但它指出,在印度商标法下,香味标记无法以图形方式表示。欧盟根据《商标改革方案》(2017)放弃了图形表示的要求,尽管非传统商标仍需要符合CJEU在Sieckmann中的判决所规定的清晰度和精度标准,该标准要求商标为:清晰,准确,独立,易于访问,可理解,持久且客观(第55段)。通过这篇文章,我研究了一些担心,这些问题涉及向第一位贸易商提供国家对气味的垄断,从而使她的产品人为地变得更好。

先前的帖子在此博客在这个问题上认为,非传统商标不希望的,因为它们使免费的智力资源无法访问。引用麦卡锡的话,有人认为,在用尽所有可能的专有IP权利之前,无法得出任何结论属于公共领域。但是,重点并不是说古典音乐可以被牙科设备的制造商注册为商标,以使该设备的噪音降低,尽管另一位音乐家对其拥有版权,但这种商标限制了声音被其他制造商用作具吸引力的销售功能使更多的消费者受益。

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气味标记是否违反功能学说?商标法中的功能性原则是基于反竞争效应,即授予单个生产者对有用产品功能的垄断权。这反映在《印度商标法》第9(3)条中,该条承认在形状商标的范围内,禁止注册由商品性质引起的形状或获得技术成果所必需的形状。商标法之所以禁止,是因为在有限的时间内对外观设计和功能的保护属于专利领域,而不是商标法(允许永久保护)。

禁止“气味标记”的一个示例性例子是Norwich Pharmacal Co.诉Sterling Drug,Inc.案,美国上诉法院指出,用于治疗胃部疾病的液体制剂的粉红色具有功能性,因此不能由一家生产商垄断,因为它可以“给顾客和患者带来愉悦的外观”。这项广泛的裁决至关重要,因为通常会使用气味标记,并且可以预见的是,气味标记将用于改善使用所附着产品的总体体验。当产品本质上是丑陋的,难闻的或难闻的气味时,气味或令人愉悦的外观可以为产品增加实质性的价值。因此,如果药品闻起来像草莓味,并且通过刮擦和嗅觉烙印,消费者可以在销售点唯一地识别它,则不应允许一家制药公司对其进行垄断,并将其他贸易商排除在使用草莓味药品之外。不是基于它的气味。此外,气味必须在市场上与众不同,从而使消费者能够在销售点明确地追踪其来源。此外,按照欧洲法院的形状标志的背景下,执政的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雷明顿消费品公司,非传统商标的注册是实现了技术结果是没有理由的,因为“有能力的其他形状的存在达到相同的技术性能”。

以前的帖子就这个问题假定QUA非传统商标注册的愿望和能力两个独立的问题,并独立地肯定回答两者。我认为,精确划定非常规商标(特别是气味商标)的主题是不切实际的,在实质上扩展了可用商标保护的范围,因此,也与这种保护本身的可取性有关。换句话说,实际上无法客观地分辨出气味(特别是因为不同的人对它们的感知不同),存在商标过度执行的风险。目前,围绕复杂气味的再生进行创新使用多个气味胶囊的现象正在增加。随着关于气味商标注册的法律确定性的巩固,即使受到保护的物品的精度仍值得商,,这也会导致对原本免费使用的资源的使用产生理论上的漏洞。这不仅包括商标配方,还包括近似于商标气味的具有不同配方的气味,因为人们宁愿使用这些“理想的”气味或声音,也不承担侵权的风险。缺乏精确度还可能导致消费者之间产生混淆,并与他们最终与品牌相关联:与特定配方相关的商标,甚至不同的配方可能散发出不同程度的气味?关于鲜切草的气味对于在英国注册为商标的网球,Vaver教授非常质疑:“我们需要电子鼻技术专家制作的频谱图来进行描述吗?同样,通过壁板和裂缝进行的表示被认为足以在Shield Mark案中注册一个声音标记,尽管对于那些不懂音乐的听众来说,这是可以理解的。这很重要,因为引起混乱是根据《印度商标法》第9(2)(a)条拒绝商标注册的绝对依据。

最后,Sieckmann恰当地提出了商标法中图形表示法要求的理由-定义商标的确切主题,并允许竞争者和用户明确确定商标的确切性质。尽管对香气商标的简单描述使少数卖方具有垄断地位,并禁止其他卖方利用常规的常规功能来使其产品具有吸引力,但更复杂的描述可能会近似于专利权利要求并增加注册范围内的交易成本以避免侵权,以及与混乱与竞争香味消费者的环境。这些政策问题值得我们考虑,然后再扩展今天可以并应该被允许注册商标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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