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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吁加强后疫情时代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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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10月29日,中国贸促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东盟10国国家工商会在广西南宁联合主办第17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框架下的首场活动——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与会的中国—东盟法律专家纷纷呼吁加强后疫情时代商事法律合作。

  研讨会主题聚焦中国—东盟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与实务,号召各国工商界、法律界用好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这一平台,共商、共建、共享,携手共同努力,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推动全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2020年,东盟历史性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而中国已连续10年是东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与东盟形成了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的良好格局。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和人员往来更加密切,中国与东盟各国商事法律合作存在的语言文化、法律差异、市场需求、商事纠纷救济等方面问题日益凸显,民商事主体对于跨境争议解决法律服务的需求也不断提高。相关数据显示,中国司法机构处理的涉及东盟十国的民商事诉讼案件连年快速增长,从2016年的约7000件快速攀升至2019年的约18000件,以贸易类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为主。目前,尚未设立专门处理涉中国—东盟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解决的专门机构,在此背景下,务实推进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更有现实意义。

  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舒寰就推进中国—东盟商事法律领域合作分享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升对商事法律合作重要性的认识,经贸合作,法律先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的建设力度;三是用好新成立的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借助研讨会的平台,进一步拓展和加深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法律服务合作,服务中国与东盟地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柬埔寨总商会副主席丹·莫尼旺表示,中国和东南亚国家需要更完善的立法支持,促进判决和裁决的互相认同执行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他建议,一是增强工商会在协调贸易与投资项目方面的职能;二是设立务实的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关注沟通与信息共享的关键点;四是设立联合委员会,以提供法律服务给中国与东盟各国的投资商和企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章靖忠结合中国现行的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完善中国—东盟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建议,包括支持与规范民间商事调解、设立专门国际商事法庭或仲裁中心、提升跨境争议解决法律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等,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提出了很好的思路。

  与会代表指出,本次研讨会是促进投资及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的助推器,也是增强各方投资吸引力的定心丸,争端解决机制多元化是提供给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百宝箱。一站式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凝聚了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和国内外众多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同仁们多年的努力和共识,应逐步探索筹建多双边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展现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模式。

  研讨会自2014年首次举办以来,顺应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不断发展、商事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形势,分别围绕有关商事法律的热点话题、重点领域、发展前景等主题展开充分研讨,受到中国和东盟工商企业界、法律界、研究机构的热情关注和积极参与,累计约1000余名中国与东盟国家商界领导、企业家、资深专业律师和专家学者出席,发布了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共同宣言,签署了中国—东盟商事联合调解合作协议,规划了中国和东盟商事法律双向培训合作工作,凝聚了共识,明确了方向,成为中国与东盟商事法律交流合作、商事法律服务有效供给的重要平台和中国—东盟务实合作的亮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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