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知识库 > 冒充“旺旺”碎冰冰商标的商家最终结局如何?

冒充“旺旺”碎冰冰商标的商家最终结局如何?

热门标签:电销业务 使用U盘装系统 电销团队 电销机器人源码 银行客服 电话销售团队 电视购物行业 电话销售是做什么的

旺旺集团主要业务包括生产及销售休闲食品、饮料及相关产品。旺旺公司于1992年正式投资大陆市场,是台湾第一

个在大陆注册商标并且拥有最多注册商标的公司,于1994年在湖南设立第一家工厂,1996年在新加坡上市。面对有限的

资源及台湾市场,并及时掌握大陆开放经济之良机,公司在1992年,正式拓展中国大陆市场,旺旺产品广告在中国大陆

电视台首播。

“旺旺”碎冰冰是旺旺公司推出的商品之一,是深受小朋友喜爱的果味饮料,因知名度高市场空间大,有利可图,吸

引了不法之徒冒名生产。就在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对参与制假、销售、提供外包装的许某等7名被告人,分别以

假冒注册商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十个月至三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某、王某两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在福建省某地组织工人包装假冒“旺旺”商标的碎冰

冰食品,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后,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悔改,商量在外省继续经营。被告人张某在明知王某生产假冒“旺

旺”碎冰冰食品的情况下,为其生产带有“旺旺”商标的包装小纸箱和无“旺旺”商标的包装大纸箱。假冒的旺旺碎冰冰

被销往贵州等地,销售金额近29万元。贵州遵义的温某,湖南长沙的毛某,明知系假冒“旺旺”商标的碎冰冰,仍予以购

进并销售。2018年10月,在上栗的制假窝点,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未销售的碎冰冰253440支。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王某、陈某、许某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

标,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毛某、温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

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应当

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今天的新闻咨询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新闻咨询就请关注中牌商标网吧。


标签:长沙 黑龙江 拉萨 吐鲁番 徐州 安阳 淮南 安徽

巨人网络通讯声明:本文标题《冒充“旺旺”碎冰冰商标的商家最终结局如何?》,本文关键词  ;如发现本文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系统采集于网络,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 相关文章
  • 下面列出与本文章《冒充“旺旺”碎冰冰商标的商家最终结局如何?》相关的同类信息!
  • 收缩
    • 微信客服
    • 微信二维码
    • 电话咨询

    • 400-110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