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皇后这一层不清楚,但是明清汉民女子结婚戴凤冠披霞帔是有的。笔者了解有限,是否是官方规定也不好断言。“不知为不知”。
但是“知之为知之”:
明代凤冠的形制稽古改制于唐宋凤冠。实际上,明代凤冠首饰广义上来说在明代婚庆中使用甚为广泛,但是并非所有女子都可以戴字面意义上的“凤”冠。除了皇室成员和一二品大臣受封的诰命夫人(一品诰命、二品诰命)可以将凤冠作为礼服首饰,以下等级官员、富裕的士大夫、富商只能用“翟冠”(翟是一种羽毛斑斓的鸟,百度结果是一种锦鸡,在等级阶层分化明晰的封建社会中,“翟”的等级要次于“凤”)。翟冠的形制总体与凤冠类似,但是贵重宝石、点翠施用不能和凤冠并论,凤冠所用的龙、凤、大量红蓝宝石及翡翠、博鬓等,到了翟冠上,自然龙凤是不敢用的,只翟鸟形象,宝石数量少了,掩鬓代替了博鬓。这个差别除了等级差异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皇室享有明显更多的社会资源(工匠、财富),而一般的士大夫或者富商只能自掏腰包置办。
(顺便一提,小中华朝鲜当时官方與服效仿中原明庭,国王和世子服饰基本是按明與服制度中藩王和世子服饰使用,但是如王后、王妃、世子妃礼服同样仿效明皇后、皇妃、太子妃,却没有效仿凤冠或翟冠形制,风闻其中原因便是材料价格昂贵技术复杂,朝鲜工匠难以仿效。侧面可见置办凤冠并非一件轻松的事)
所以实际情况是,大部分的民间百姓家女子出嫁迎娶,只有红盖头而已。稍阔一些的用繁复的䯼髻头面作婚礼首饰(


有些士大夫阶层的没有丰裕资本置办镶满宝石铺满点翠的“凤冠”翟冠,但是又要为妻室制备礼服的,有时便拿忠靖冠(又作忠静冠,原是男性礼服的冠帽,演化成妇女冠饰,称“金线五梁冠子”、“金线冠”)加施以花胜、翠叶、珠花、少量镶宝石的饰牌、凤挑和挑牌,也有华丽正式的效果,还比德“忠静”。凤冠两边衔着珍珠串起来挑牌的凤挑审美,甚至从凤冠中分离出来,笔者曾经看到过明代的人物像并没有戴凤冠,也并非穿着正式礼服,但是在高高的发髻两边插着凤挑的形象。在当代的戏曲服装中,戏曲凤冠仍然保留了这一设计。
随着时代变迁,到明末时,汉民的婚庆妇女首饰已不大规制严格。只要置办得起一些人家在婚礼时便会用更好的首饰。明末出现了士人不顾社会影响用正妻规格首饰冠服迎娶妓女作妾的情况,除了说明社会风气变化也侧面反应了婚服冠饰使用广泛,有种种区分的婚礼服冠制都用“凤冠”指代。明亡之后,诰命凤冠的制度还有所保留,样式和审美水平(个人观点)都有所折扣,不过民间“凤”冠作婚礼服的习气也确立保留,与凤冠相配的霞帔发展成类似背心的式样。到近代及现代,婚庆公司很多时候将霞帔与云肩混为一谈,婚

现在互联网上一些电商按照出土文物皇后的凤冠复刻制售,如果是封建社会儒家思想意识形态是不合礼法严重僭越的。但是现代中国并非封建帝制,击碎了一切维系旧中国运行的社会关系基础和礼教,每个公民都是国家有政治权利和义务的一员(这也是笔者在几个问题的回答中反复提出的:现代中国文明与古代中国文明而言是一个全新而有民族性继承关系的文明的观点)凤冠霞帔作为皇权及特定阶层象征的含义应该被淡化,而作为中华文明民族性特色的一面应该与其它中华民族集体中的诸多少数民族服饰一样被接纳和推行。发扬民族特色并非出于民族主义而是出于对人类这一大集体所创造的诸多纷繁复杂的艺术与文明形式的尊重与认可,是对人类艺术创造的维护,中华文明中诞生的后人继承中国古典艺术文化并加以改进发扬理所应当。倘使中华文明的后人不做,难道交与基督教文明或者阿拉伯文明的居民做么?出于对人类文明成果的继承的考量,这是不负责任的。
当代中国公民在经济能力支持下在婚礼时穿民族服饰是国民文化自信和践行多元化的体现,没有必要找一个作古的帝后“托古”立名。
(内容主要是对过去了解内容的印象可能有些许与事实出入的内容,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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