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关的定义与职能 美国公共关系协会( Public relations Society of america,PRSA)在1998年对公共关系做出这样的定义:“公共关系帮助一个组织和它的所有公众相互适应对方,”美国公关业权威书籍《有效公共关系》( Effective Public relations)在2000年的第八版中,对公共关系是这样定义的:“公共关系是一项管理职能,它的目的是在一个组织和决定该组织成败的所有公众之间建立和维持相互受益的关系。”从上面两个权威的定义来看,公共关系(简称“公关”)的核心是建立和维系关系。结合以上观点,在营销学当中,公关是指通过引起消费者的正面注意、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处理或消除不利的传言或事件等,与公司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关系。 结合科特勒教授的观点以及现实来看,企业公关部门履行的职能有八个: (1)与新闻界的关系:引导新闻媒体对本企业和产品进行正面的报道; (2)产品宣传:发布某些特定产品的信息; (3)公共事件:建立和维系与当地社区和国家的关系; (4)游说:与立法者和政府官员打交道,以促进或挫败立法和规定; (5)投资者关系:与财务方面的利益相关者和其他人保持良好的关系; (6)拓展:与捐赠者或非营利组织的成员保持关系,以获得财务的支持; (7)咨询:就公司的一些公众事件、公司形象向管理层提出建议; (8)危机处理:在发生公司、产品危机的时候及时展开危机公关,减少损失 (二)公关与广告及品牌商标的关系 1.公关与广告的关系 尽管公关作为品牌商标传播的一种策略受到所有营销专业人士的认同,但传统观点还是“唯广告论”,公关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数据显示,在比较成熟的传播市场中,广告和公关营业额的比例大致是80:20。2002年,定位论提出者阿尔?里斯与其女劳拉?里斯合作写了一本书《公关第一,广告第二》( The Fall of Advertising. the rise of pr),提出了“公关时代的到来”。在书中,他们对比了公关与广告的作用,认为当今的市场营销首先是要进行公共关系只有通过公共关系才能使自己的品牌商标在消费者心中占有一席之地;市场营销始于公共关系,而广告则是公共关系的延续,因此是公共关系在打造品牌商标,广告则起到提醒消费者的作用。美体小铺、星巴克等一些著名品牌商标就是使用公关而非广告方式获得成功的。广告方式是爆炸式的而公关方式则是潜移默化的。在形形色色的广告大量充斥市场的今天,消费者对广告已经产生了审美疲劳,只是停留在表面,而唯有公关才能渗透到消费者的心里。所以有业界人士直言,“广告做的是面积,公关做的是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