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知识库 > 构建声音商标利益平衡机制

构建声音商标利益平衡机制

热门标签:使用U盘装系统 AI人工智能 分布式呼叫中心 百度更新规律 电话运营中心 百度AI接口 电话销售团队 服务器配置
(一)声音商标中的利益平衡
知识产权法具有保护商标权与维护公共利益的双重目的,知识产权法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利益平衡机制,而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中的一种权利,同样具有保护商标权人与维护公共利益的双重目的。什么是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具体到声音商标来说,商标权具有保护商标权人专有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从而促进经济秩序良好运行,保障消费者能够更好识别特定商品或服务的功能,同时又要防止这种专用权不会损害他人对公共资源的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当竞争。这可以称为商标权法的二元价值目标[3]。
一方面,商标权法需要有合理、适当的激励机制和权利保障机制,充分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利,保障商标权人能够通过控制和行使自己的权利获得必要的经济效益,从而达到改进产品、提升服务品质的目的。如果不给予声音商标以必要、充分的法律保护,就会使某些独特的声音变为公有领域的资源,从而不能使相关消费者区别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也会使声音商标权人的创造热情消失,从而使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成为无源之水。另一方面,商标权还肩负着保护公有领域不过多地被专有领域所侵害的重任,具有重要的公共利益价值。如前文所述,如果允许功能性声音和通用性声音注册为商标,那么势必会导致公共利益受损。在设计声音商标的法律制度时,应当充分考虑到私有领域和公有领域的平衡,调整好声音商标权人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
(二)禁止权利滥用在声音商标中的体现
商标权是一种独占权,如同其他有形或无形财产一样,其他人必须经过商标所有人的许可才能使用该商标。这种权利本身的合理性已经从消费者依靠商标区别和表彰商品的功用中得到了体现。但如果使用不当,尤其是在许可使用中,商标也可能成为商标权人用来限制竞争的手段。如果滥用商标权利,商标将面临被撤销的可能[4]。
另外,声音商标所有人如将商标专用权用作制止商标侵权以外的不正当目的,如妨害竞争对手的正常经营,无依据的侵权威胁等,则构成滥用商标专用权,这与商标法保护的宗旨相违背,不仅不能给予保护,而且还要加以惩罚。
(三)实现商标权的权能均衡
权能均衡是指“各行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之种类、数量处于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实现商标权的权能均衡,必须避免两种情况:一是社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将某一客体纳入到商标权保护中,但是商标法却没有及时增设该客体。如现在的声音商标,虽然在许多国家或国际条约中早已将其纳入到商标权保护的范围内,但是我国基于特定的国情,直到近年来才给予声音商标专用权保护。二是避免盲目追求商标权客体的扩展,使一定时期授予商标专用权范围过宽,以致引起商标权人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冲突[5]。
最后,构建商标权符合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这不仅有利于我国应对发达国家知识产权霸权的威胁,更有利于激发我国民族创造力,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标签:四平 青岛 十堰 湘西 晋城 日照 潜江 阿坝

巨人网络通讯声明:本文标题《构建声音商标利益平衡机制》,本文关键词  ;如发现本文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系统采集于网络,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 相关文章
  • 下面列出与本文章《构建声音商标利益平衡机制》相关的同类信息!
  • 收缩
    • 微信客服
    • 微信二维码
    • 电话咨询

    • 400-110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