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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 2019年国际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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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备案要求/需求信

  • 尽管在此管辖区提起诉讼之前并不一定要发送要求信,但通常会发送这样的信。
  • 尽管在此管辖区提起诉讼之前并不一定要尝试与另一方和解,但通常是这样做的。
  • 在此辖区内提起侵权诉讼之前,与另一方进行调解或其他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法既非强制性,也不是普遍的。但是,《民事纠纷调解法》(《调解法》)(第6325号法律)自2012年起生效,并且在2017年,对于某些劳动法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必须进行调解。 《劳动法院法》(第7036号法律)的效力。2017年1月生效的《工业产权法》(第6769号法律)也参考了在土耳其专利商标局进行商标异议的调解法另一方面,在刑法领域,随着《民事诉讼法》第6763号法律的生效,提起诉讼后应提交和解的争端数目在2016年有所增加和其他法律。目前,商标引起的刑事诉讼侵权纠纷在提起诉讼后由法院转为和解。作为最近的发展,根据《认购协议产生的应收款应收款执行程序守则》(“该守则”),对于商业应收账款索赔必须进行调解。根据该法典第20条,第5 / A条已纳入土耳其商业法典(“ TCC”),该法令规定了有关商业应收款索赔的调解,其中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一定金额。在这种情况下,调解申请是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本法规生效日期为2019年1月1日。即使在本文中没有明确指出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争议都必须进行强制调解,根据TCC的第4 / d条,受知识产权相关法规规范的民事诉讼也被视为商业行为。因此,对于寻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调解已成为强制性要求,例如由于知识产权侵权等引起的赔偿要求或一定金额的赔偿请求。因此,如果存在基于侵权的金钱索赔,而不仅仅是基于侵权的索赔在请求裁定侵权时,当事方必须进行调解,作为提起法院诉讼的先决条件。
  • 在启动侵权程序之前,要求当事方采取以下行动:无。
  • 在提起侵权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行动: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法院确定证据,该程序使原告可以在提起侵权诉讼之前获得有关侵权的证据,原告还可以单方面(在启动侵权诉讼之前)向法院单方面提出初步禁止令(PI),以防止被告侵犯其使用权。
  • 此类信件应在以下时间发送:没有特定时间发送此类信件。
  • 没有适用于此类信件的规则/惯例。但是,此类信件通常是通过公证人送达的,以便在随后的可能的法院程序中轻松证明该信件。
  • 关于信件的形式或内容,通常包括以下细节:
  • 识别异议方拥有的任何商标注册;
  • 潜在的索赔(侵权除外),例如损坏索赔或费用;
  • 在信函中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的后果;
  • 要求作出承诺,包括有义务为将来的侵权行为支付合同罚款;
  • 要求汇总使用涉嫌侵权商标所产生的销售,收入和/或利润;
  • 要求识别带有涉嫌侵权商标的产品的客户和/或供应商。
在启动侵权程序之前发送请求书而不是不发送请求书而立即启动程序的好处包括:

  • 可以帮助确定涉嫌侵权者是不道德的行为,不值得提起诉讼;
  • 可以帮助确定被指控的侵权人是否有立功表现;
  • 可以更快,更低成本地取得成果;
  • 接收者基于所主张的在先权利提起侵权诉讼的可能性;
  • 收受者针对不合理的侵权威胁提起诉讼的可能性;
  • 由于被告已被通知,原告可能会在聆讯的第一天被剥夺临时单方面命令;
  • 失去惊喜元素,使侵权者有时间和机会准备辩护;
  • 如果在发送信函后的合理时间内未启动侵权诉讼,则原告可以在侵权诉讼启动时保持沉默,从而基于权利损失而提出异议。
  • 要考虑是否发送请求书和不提起侵权诉讼的因素包括:
  • 索赔可能受到时限或时效法规的禁止;
  • 一个以上的法院系统或行政机构对侵犯注册商标的主张具有管辖权(见下文)。有两个主要的法院系统对商标侵权索赔拥有管辖权。第一个是处理民事索赔的知识产权民事法院(“民事知识产权法院”)。目前在土耳其的三个城市设立了民事知识产权法院:安卡拉,伊斯坦布尔和伊兹密尔。对于其他城市,一审民事法院是基于侵犯注册商标的民事诉讼的主管法院。第二审法院是处理刑事诉讼的知识产权刑事法院(“刑事知识产权法院”)。如果商标侵权非常明显(例如相似的案件),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在向刑事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之前,原告先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在起诉阶段(在提起诉讼之前),还可以根据起诉办公室的命令进行突袭,从而可以没收假冒商品等。此后,便开始了刑事诉讼。与民事法院一样,刑事知识产权法院仅存在于安卡拉,伊斯坦布尔和伊兹密尔。在其他城市,一审刑事法院是基于侵犯注册商标而提起刑事诉讼的主管法院。
  • 经常听到有关注册商标侵权的索赔的法院系统或行政机关是:防伪案件为刑事法院,外观侵权案件为民事法院。刑事执法在土耳其体系中更为普遍。
  • 可以审理对注册商标侵权的诉讼的其他法院系统或行政机关是:民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或初审法院,取决于城市)。
    • 非排他性被许可人可以在不等待上述三个月期限过去的情况下,向法院请求实施初步禁制令(PI)。如果法院批准了PI请求,则非排他性被许可人也有权提起法院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应在提起诉讼后通知业主/注册所有人。)
    • 如果注册所有人/所有人不止一个,则他们不需要全部参加该诉讼程序。
  • 商标侵权诉讼由没有陪审团的法官裁定。土耳其法律没有规定陪审团制度。
  • 发起商标侵权诉讼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侵权行为继续存在,就没有时间启动侵权诉讼。如果侵权行为已经停止,则根据《土耳其商业法典》和《义务法典》中规定的一般原则确定期限。在这种情况下,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八年延长期限在这里也可以通过解释的方式适用,并将期限延长到八年。另外,商标注册的期限是有争议的从原告之日起五年内意识到或预期将意识到侵权用途的侵权诉讼。工业产权编号6769(“ IP代码”)仅在商标无效声明中预见了这个五年的期限。但是,据认为,相关规定也可以类似地适用于商标侵权索赔。
    • 调解(对于商标侵权索偿引起的刑事诉讼,这是强制性的。目前,此类刑事诉讼在提起诉讼后由法院移交给和解。对于商标侵权索偿引起的民事诉讼,如果存在基于金钱的索赔,则也必须进行调解。(a)侵权行为,而不仅仅是请求确定侵权行为,当事方必须进行调解,作为提起法院诉讼的先决条件。
    • 初步动议(驳回,针对初步禁制令或临时禁制令)(可以在启动侵权诉讼,起诉,诉讼或启动诉讼之后,在启动侵权诉讼之前单方面请求初步禁令);
  • 从提起侵权诉讼到进行审判/终审的平均时间为:
  • 从审判/终审开始到判决发布的平均时间为:
三,侵犯未注册商标/不正当竞争/过关的主张

  • 下列各方有资格/有权提起针对未注册商标的侵权诉讼:
    • 排他性被许可人(未注册权利的所有者无需参加诉讼。);
  • 非排他性被许可人(未注册权利的所有者无需参加诉讼。)(在基于注册商标的商标侵权诉讼中(根据工业产权法(“ IP法规”)的规定提起),排他性被许可人提起诉讼的权利以满足上文第二节中提到的某些条件为条件,但是,根据上诉法院的理论和判例,非排他性被许可人可以根据不公正的主张直接提起诉讼。竞争(如果是未注册的商标),并且不必满足根据IP法规的规定提出商标侵权诉讼的条件。)
  • 如果一个未注册商标的拥有人不止一个,则他们不需要全部参加该诉讼程序。
  • 这是可能提起一个诉讼两个注册商标侵权(根据商标法律)和未注册商标侵权(根据法律规定(S)上面列出)。
  • 为了申请单方面的禁令,没有必要同时提起侵权诉讼。可以与主要行动分开要求采取预防措施,例如确定证据,禁止令等。在这方面,可以在提出主要行动之前请求初步禁止令,从某种意义上说,辅助行动。因此,侵权诉讼(主要诉讼)必须在原告要求执行该禁令之日起两周内提起。否则,将依职权撤销该禁令。也可以请求单方面禁令以及主要行动。事实上,一般而言,寻求预防措施的当事方要求法院单方面提出要求,这样,被要求发出强制令的当事方就不能将侵权商品/行为从法院撤回(无论是通过主要诉讼还是通过次要诉讼)。但是,法院可以决定为请求该禁令的当事方辩护和/或举行听证会以听取当事方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对禁令请求的审查将转变为临时的当事人间禁令。
    • 禁止(以禁止被告执行某些行为)(例如,从市场上没收或召回涉嫌侵权的产品及其进入信托市场,防止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分销,促销,进出口) ,防止销售或使用涉嫌侵权的产品(包括通过在线平台),从被告网站的内容中删除涉嫌侵权的产品,防止宣传涉嫌侵权的产品,拒绝访问全部内容或展示侵权产品的被告网站的部分内容);
    • 强制性的(要求被告执行某些行为)(例如命令被告为任何潜在的损害赔偿保证金,而不是上述的禁止性禁令。如果商标侵权不明显并且有造成侵权的风险,则可以这样做)考虑到相称原则,被告因实施禁令而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 寻求单方面禁令没有指定的法定或法院确定的截止日期。但是,应在与侵权者联系以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例如发送终止和终止函)或针对侵权用途采取行动(例如进行证据确定)后的短时间内合理地寻求单方面禁制令,因为“迫在眉睫的危险”是强制令的条件之一。如果在与侵权人建立联系或针对侵权使用采取行动之后过了很长时间才寻求禁令,则法院可能会认为没有迫在眉睫的危险,因此不予批准。
  • 在意识到以下情况下延迟申请单方面禁令可能会阻止申请人在以下情况下获得所需的救济:由于迫在眉睫的危险是授予禁令的条件之一,如果该禁令是在得知涉嫌侵权活动后寻求了太长时间后,法院可能不会批准该请求。
    • 限制进一步的侵权活动,直到审判或进一步的听证会为止;
    • 可能会很快终止侵权和诉讼;
    • 在案件开始时将被告置于战略劣势;
    • 在以下时间段内:直到有关主要诉讼程序的裁决最终确定,但以下情况除外:(1)如果被指控的侵权人在知道该禁令后反对授予该禁令,则法院可以撤消该禁令(2)法院是否应要求裁定案件条件发生了变化;或(3)如果索赔人自授予之日起一周内未向执行办公室请求执行,或自请求实施该禁令之日起两周内未提起侵权诉讼,则单方面禁令将依职权被移走。
  • 听证(如上所述,即使在法院判决要求发出禁制令之前,法院仍可以决定获得被告的辩护,专家报告,进行听证会以听取当事方的意见,等等)。在没有被告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对禁制令的审查将转变为临时的中间禁制令;另一方面,即使法院已通知法院,在禁制令的裁定中,被告仍可能缺席向被告提起诉讼和开庭,然后将是单方面的禁令。);
    • 不当输入的禁令对被告造成的潜在损害/损失。
    • 便利或艰辛之间的平衡;即,考虑授予或拒绝强制令给双方造成的困难;
    • 赔偿被告因禁令而蒙受的损失;法院不会直接命令申请人支付此类赔偿。被告必须先提出单独的赔偿诉讼。如果被告在取消禁令后的一个月内未提出赔偿诉讼,则申请人退还的保证金将由法院退还。
  • 获得单方面禁令的成本,包括律师费和法院成本(但不包括保证金成本)大约为:
  • 单方面禁令的成本可按以下方式追偿:法律费用(诉讼中花费的司法费用,例如专家费等)和法律律师费(由每年更新的关税决定:目前约为680美元) (与IP案件相关)。专业费用(实际律师费)不可追讨。
  • 平均而言,单方禁令在以下时间段内发布(从提交申请到发布禁令):
  • 在单方面程序中,一方可以请求命令进入另一方的住所并搜索可能成为证据的财产/文件/物品(即“搜查令”或“搜查和扣押令”)。如果禁令包括没收涉嫌侵权的产品,则请求执行命令的一方可以在没收实施期间进入另一方的住所。
    • 法官(这不是强制性的);
    • 获得命令的一方(实际上,获得命令的一方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证据的检查/确定)。
  • 在单方面程序中,一方可在程序结束前请求冻结另一方的资产的命令以防止资产浪费(例如,“冻结令”或“冻结禁令”)。
  • 可以授予单方面禁令。在缺席的情况下已针对其发出禁制令的当事方可以在发布裁定的法院面前反对该裁定。该异议应自禁令执行之日起一周内或自禁令通知之日起一周内提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就异议提出上诉。地方法院关于此上诉的决定是最终决定,不能再提出上诉。
  • 不能批准授予单方面禁令的决定的上诉。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优先评估针对法院关于拒绝授予禁制令的决定向区域法院提出的上诉。
  • 拒绝单方面禁令的决定的上诉不能迅速进行。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优先评估针对法院关于反对拒绝强制令的决定向地区法院提出的上诉。
  • 为了申请临时的中间禁令,没有必要同时提起侵权诉讼。如上文第IV.A节所述,可以将禁制令作为附属诉讼或与主要诉讼一并提出。将解释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发出强制性请求的临时当事人间强制性命令。
  • 禁止(禁止被告执行某些行为)(例如,防止生产,分销,促销,进出口涉嫌侵权的产品,阻止销售或使用涉嫌侵权的产品(包括通过在线平台),预防宣传涉嫌侵权的产品,拒绝访问展示侵权产品的被告网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 强制性的(要求被告执行某些行为)(例如从涉嫌侵权的产品中没收或召回(从市场上撤回)以及它们进入信托市场并从被告的网站内容中删除涉嫌侵权的产品。如果商标侵权行为不明显,并且由于实施禁制令而使被告有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的风险,则可以命令被告为可能的损失提供保证金,而不是上述禁止令,考虑比例原则)。
  • 寻求临时当事人间的命令没有指定的截止日期。但是,由于“迫在眉睫的危险”是强制令的条件之一,因此,在提起诉讼时或在意识到需要强制令的行为之后的很短时间内应合理寻求这种保护。如果经过很长时间才寻求强制令,法院可能不会批准该请求,因为似乎没有迫在眉睫的危险。
  • 在以下情况下,延迟申请临时禁止令可能会阻止申请人获得所需的救济:如果迫在眉睫的危险已经过去,法院也可能不会批准强制令。
    • 限制进一步的侵权活动,直到审判或进一步的听证会为止;
    • 可能会很快终止侵权和诉讼;
    • 在案子开始时将被告置于战略劣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院将对案情进行评估。相反,如果对案情进行评估,法院将驳回禁制令请求。作出与禁止令有关的决定是必要的。);
    • 直至法院进一步下令。除非有关主要诉讼的决定最终敲定,否则临时的临时禁制令仍然有效,但以下情况除外:(1)如果应请求裁定法院认为案情有所改变;或(2)如果索赔人自授予之日起一周内未向执行办公室要求其执行,或自请求实施该禁令之日起两周内未提起侵权诉讼,则单方面禁令将依职权被移走。
    • 张贴保证金,交叉承诺或其他担保(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如果法院认为适当,则可以在不对原告的保证金,交叉承诺或其他担保作出裁定的情况下裁定强制令。)。
    • 不当输入的禁令对被告造成的潜在损害/损失。
    • 便利或艰辛之间的平衡;即,考虑授予或拒绝强制令给双方造成的困难;
  • 下列证据形式可用于支持临时性的内部禁制令:
  • 如果法院以后发现临时的临时禁令被错误地授予,则申请人将被要求:
  • 赔偿被告因禁令而蒙受的损失;但是,应当指出,被告应单独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禁制令所造成的损害(《民事诉讼法》第399/2条)。
  • 获得临时当事人间禁止令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法院费用(但不包括保证金费用),大约为:
  • 临时当事人间禁止令的费用可按以下方式追偿:由于胜诉方将收回所有正式费用,胜出方也将收回临时当事人间禁止令的费用,这是官方费用。
  • 获得临时当事人间禁令大约需要以下时间(从提交申请到发出禁令):
  • 在临时的中间诉讼程序中,一方可以请求命令进入另一方的住所,以搜索可能成为证据的财产/文件/物品(即“搜索命令”或“搜查和扣押命令”)。可以在称为“证据确定”的程序中进行请求,该程序与“禁制令”不同。在确定证据时,申请人/申诉人可以请求在法院指定的专家在场的情况下访问另一方的住所,以确定并获取有关侵权用途的证据。
  • 获得命令的一方(实际上,获得命令的一方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证据的检查/确定)。
  • 在临时的中间程序中,当事方可以在诉讼结束之前请求冻结另一方的资产以防止资产浪费的命令(即“冻结令”或“冻结禁令”)。
  • 可以将临时中间禁制令的申请确定为是非曲直的最终决定(即,临时中间禁制令可以永久化)。
  • 双方之间的临时禁令的听证会与诉讼的审判或最终决定结合在一起。
  • 仅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对授予中间人的临时禁制令提出上诉,而无需等待案件的最终处置:授予禁制令的当事方可以在区域法院审理前两周内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 不能准予临时当事人之间临时禁令的决定的上诉。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优先评估针对法院关于拒绝授予禁制令的决定向区域法院提出的上诉。
  • 可以在不等待最终裁决的情况下提出拒绝临时当事人间禁止令的上诉。该上诉应向地方法院提出。
  • 拒绝临时当事人间禁止令的决定的上诉不能迅速进行。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优先评估针对法院关于拒绝执行禁制令的决定向区域法院提出的上诉。
  • 获得临时内部禁止令的标准与获得单方面禁止令的标准相同。
  • 当事方不能在通过任何临时申请进行审判或最终裁定之前终止诉讼程序(例如,简易判决或通过审判或听证确定初步裁定)。
  • 在本辖区的商标侵权诉讼中,可以使用以下证据形式来支持索赔:
  • 口头证词(尽管当事人可以要求口头证词,但由于纠纷的性质,很少被知识产权法院接受。);
  • 在该司法管辖区的商标侵权诉讼中,可以使用以下形式的证据为索赔辩护:
  • 口头证词(尽管当事人可以要求口头证词,但由于纠纷的性质,很少被知识产权法院接受。);
  • 索赔人必须在法庭确定的时间出示或通知其将依赖的任何证据。通常,索赔人应提交或至少说明其证据以及该证据在其原告和重审请求中的证明。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5条,索赔人还可以在初步听证会后的两周内提交其证据,该证据已包括在其原告或重审请求书中。法庭在预审中规定了这个不可延长的两周时间。
  • 被告必须在法庭确定的时间出示或通知其将依赖的任何证据。通常,被告应提交或至少说明其证据以及证据在其答复和反驳请愿书中的证明。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5条,被告也可以在初审之日起两周内提交其证据,该证据已包含在其答复或反驳请愿书中。法庭在预审中规定了这个不可延长的两周时间。
  • 诉讼一方可以获取诉讼另一方拥有或控制的信息:
  • 应法庭的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9条,当事方应提交其拥有的证据,以另一方作为证据。在这方面,应该指出,法院可以要求当事方提交其拥有的证据,如果该当事方要求的话,该证据也可以作为另一方的证据。
  • 证人的口头证词(只有在有关方在交换请愿书阶段中有关当事方提供证人的口头证词作为证据时,才有可能。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审判是证人证词的最终听证会,也可能是证人的证言,因此,如前所述,只能在预审听证后的两周内提交任何证据,并且在此期间之后无法提交新证据。在聆讯中,只有当有关当事方在上述期间以口头证人作证时,法院才能听取证人的证词。);
  • 专家证词(只有当有关当事方在交换请求阶段要求有关专家报告作为证据,并且法院认为有必要根据当事方的请求或依职权聆听专家时,才有可能)。
  • 商标民事诉讼的平均审理时间或最终听证时间侵权是:大约10到15分钟。土耳其可以举行的听证会是:-初审听证会,法院将在程序上要求当事方口头陈述其在请愿书中已经提及的论点和回应,并在评估当事方的陈述后确定主要冲突情况并完成/纠正不完整的信息/要求(如果有)。此外,听证会的结果也可能将文件发送给专家小组进行检查。-将文件发送给专家小组时,可能需要等待两到三次听证会以等待专家报告。-当专家报告已提交至档案,法院将在听证当事方对专家报告的异议时进行听证。-最后,
  • 对抗性的,即诉讼是由当事方及其代表(例如,诉讼人控制和提供证据)驱动的,而决策者则扮演相对被动的角色。这适用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更为审问性。
  • 只有一个法院可以提起初审,即:地区上诉法院。但是,自区域上诉法院于2016年7月20日开始履行职责以来,如果在此日期之前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而最高法院又撤销了法院的裁决,则该法院的裁决即为撤销后获得的赔偿不能在地区上诉法院上诉,而应在最高法院上诉。
  • 可以通过以下程序来执行判决:根据《执行和破产法》,判决可以通过执法程序通过执法部门执行判决来执行。
  • 律师费(这是在最低律师费收费标准中确定的最低律师费;该费用已付给律师。目前,知识产权案件的费用为3,931土耳其里拉(约合680美元))。
  • 从提出索赔到通过审判进行商标侵权典型诉讼的全包费用范围如下:
  • 商标侵权索赔的成功当事人不能期望追回所产生的任何律师费(与判给的损害赔偿区别开)。它只能收回最低律师费收费标准中确定的最低律师费。目前,知识产权案件的费用为3,931土耳其里拉(约合680美元)。
  • 在提起诉讼时,原告可能需要为最终可能会判给它的任何费用提供担保。如前所述,不能收回专业费用或不能通过担保保证专业费用,但是获胜方的律师只能收回最低律师费。另一方面,如果另一方是需要为土耳其公民/公司提供担保的外国人(真实或法人),则它应按照对等原则在土耳其支付担保,以保证法院的安全。花费。
  • 可以通过以下程序申请成本担保:成本担保可以依现场裁定或应当事人的要求而定。
  • 申索人居住在司法管辖区以外;根据互惠原则,如果索赔人是外国人,其国家需要为土耳其公民/公司提供担保,则其也应在土耳其支付担保。此外,如果当事国是国际公约的当事国,则无需支付保证金;如果不是,则应支付保证金。
  • 可以在诉讼的以下阶段提出费用担保申请:可以在诉讼的任何阶段提出费用担保申请。
  •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对费用担保令提出上诉:临时决定只能在最终判决下提出。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7条,法院可以决定任何形式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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