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知识库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建立葡萄酒地理标志通报与注册的多边体系的规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建立葡萄酒地理标志通报与注册的多边体系的规定

热门标签:地方门户网站 苹果 记事本 呼叫中心 电话销售团队 电销机器人多少钱一台 检查注册表项 国美全国运营中心
(一)源起

地理标志虽然有别于商标,但是很多国家仍然采用商标形式保护地理标志。那么形成一个类似《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Madrid Agreement for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Trade Marks)的注册体系是必要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化了商标在其他国家内注册的手续,该协定于1891年4月14日在马德里签订,1892年7月生效。马德里协定自生效以来共修改过多次,并于1989年签署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形成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该协定主要内容包括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效力、续展、收费等。如何形成这样一种适用于地理标志的通报与注册多边体系,在《 TRIPS协议》中无具体规定。但是《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和《发展中国家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示范法》做过积极的尝试,基于《TRPS协议》谈判中美与欧盟的激烈交锋与严重分歧,该多边注册与通报体系没有达成一致。虽然欧盟和美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上基本达成共识,但是就地理标志来说,双方存在重大分歧。首先,在经济利益方面。欧盟把地理标志的保护作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农村进步的产业工具,欧盟制定了相当完备的地理标志保护方面的法律,并且拥有大量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地理标志。美国则相对处在劣势,地理标志资源并不丰富,一直采用实用主义政策的美国不会轻易让步妥协,除非出现重大利益平衡。其次,欧盟和美国对地理标志保护的现实制度上存在鸿沟,欧盟采用的地理标志专门保护方式,而美国拒绝采用此方式而是沿用商标法方式保护地理标志。美国拒绝采用其他方式是因为其认为改变会增加支出,造成入不敷出,并且美国认为商标模式可以利用现有资源就可以给予地理标志充分保护。最后,美国有很多商标地理标志被欧盟认为是侵犯了其知识产权,例如香槟在美国就可以在其商标中合法使用,这对于欧盟来说是难以容忍的。但是国际社会从没停止过这方面的谈判,尽管进展缓慢。自多哈回合以来,地理标志的多边通知和注册制度问题已经构成知识产权谈判的重要议题。根据《 TRIPS协议第四款规定,该谈判在TRPS理事会的特别会议中进行,目的是建立葡萄酒和烈性酒的地理标志通知和注册多边制度。

(二)发展

目前,各成员方主要围绕着三份提案展开谈判。第一份是由阿根廷、澳大利亚、加拿大、智利、日本、墨西哥和美国等成员提交的联合提案。该谈判阵营不主张对《 TRIPS协议》进行修改。相反,他们建议TRPS理事会设立一个自愿加入的申报系统,将通告注册在该系统内的地理标志。实际上,他们主张的就是一个数据库系统。要求参加该系统的成员应该向WTO秘书处提交一份书面的正式申请。该系统的参加成员将在其国内决定保护相关地理标志时要咨询该系统。而对于非该系统的参加成员,WTO将“鼓励”而不是“强制”咨询该系统。

第二份是于2008年7月19日,应欧盟、巴西、印度和瑞士的请求,WTO贸易谈判委员会公布的TNC/W/52提案,其中提供了供成员讨论的TRPS相关议题谈判草案模本。该文本目前已经得到了包括中国在内的100个成员的支持。就地理标志的多边注册制度而言,该草案几乎完全借鉴了欧盟最初提案的内容。其中规定每一个WTO成员应该要求国内主管当局在决定有关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保护是否与其国内程序一致时,要查询多边注册系统,并且考虑其中的信息。在这个程序框架中,并且在此过程中没有相反证据,那么多边注册应该被认定为是一项初步确凿的证据,表明在该成员注册的地理标志满足了《 TRIPS协议》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地理标志的定义。在这个程序框架中,只要被证实后,国内主管当局就应该考虑《 TRIPS协议》第二十四条第六款中的通用名称例外规定。事实上,早在2005年6月,欧盟就提交了其详细的提案,要求修改《 TRIPS协议》,对第二十三条第四款增加一个附件。该提案建议,在注册地理标志时,应该创设“可驳回的推定有效( rebuttable presumption of validity)”条款。就是说当地理标志的申请被提交到WTO后,成员可以有一段特定时间的保留期(比如18个月),对该地理标志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 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则可以驳回这种推定有效的地理标志的注册。如果没有这个保留期的规定,则成员将无法拒绝对已经注册的地理标志提供保护。

第三份提案是由中国香港提交的一份折中提案。该提案建议,只有选择参加该多边注册系统的成员才受到约束,并且不是像欧盟提案中所建议的那样,该注册系统将引入更多限制“推定”的内容。同时,中国香港还建议对该多边注册系统最初四年进行审查。为了使地理标志多边通知和注册制度议题的谈判能够进一步向前推动,减少分歧,统一思想,现任TRPS理事会主席 Darlington Mwape大使在前主席 Trevor Clarke大使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3-4-5”的工作方法,得到了广泛关注。

该工作方法即今后的谈判将围绕3组争论点4个问题和5项指导方针进行。谈判中的3组争论点分别是:(1)注册和参加的法律后果,该争论点在成员方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分歧;(2)通知和注册,该争论点已经做了大量的技术性工作,接下来需要联系第一组争论点中的两个关键问题的解决,以明确该组争论点的各方观点立场;(3)其他争论点,如费用、成本、管理和其他负担,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而言,以及特殊和差别待遇问题,这些都处于谈判的初级阶段。

为了聚焦谈判中以上3组争论点的讨论,为谈判提供一个讨论的框架,而不是代表团们简单表达其相反观点,TRPS理事会前主席 Trevor Clarke大使于2009年10月2日公布了4个问题供讨论,分别是:(1)为便利葡萄酒和烈性酒的地理标志保护,注册的什么法律义务是可接受的?该问题由《 TRIPS协议》第二十三条第四款授权。(2)当做出关于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的决定时,国内主管当局对于多边注册系统中的信息应该给予怎样的重视程度?(3)除了自愿和强制参加以外,还有其他关于参加的可选择方式吗?如果有,其标准将会是什么?(4)注册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形式将是怎样的?为谈判设置一些广泛赞同的“指导方针”对于推进谈判是有益的。

5项指引今后工作的指导方针分别是:(1)多边注册系统的目的是便利,而不是增加对葡萄酒和烈性酒的保护;(2)多边注册系统应该同时对通知成员和咨询成员是有帮助和益处的;(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应该被保留;(4)多边注册系统不应强加给成员不适当的财政和管理负担;(5)特殊和差别待遇应该是明确、有效和可操作的①。2011年3月一个关于多边注册的“联合提议”提交讨论。该提议,最初是在2005年提交,并修改多次,是由阿根廷、澳大利亚、加拿大、智利、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以色列、日本、大韩民国、墨西哥、新西兰、尼加拉瓜、巴拉圭、中国台北、南非美国提交。2011年4月由阿尔巴尼亚、中国、克罗地亚、欧盟、格鲁吉亚、几内亚、牙买加、肯尼亚、列支敦士登、马达加斯加、斯里兰卡、泰国、土耳其和瑞士提交草案,草案决定修改《 TRIPS协议》第三节的第二部分。本提案的核心就是建议把第二十三条中的葡萄酒和烈性酒字眼拿掉,从而把此种保护推向所有地理标志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心声。因为《 TRIPS协议》本身就是欧美主导下的产物,广大发展中国家发现在地理标志保护过程中虽然在强调国家平等,国民待遇,但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多少值得保护的地理标志,相反倒是发达国家的地理标志需要耗费大量财力物力加以保护,形成了权利与义务的严重失衡。

(三)展望

《 TRIPS协议》本身是推动地理标志的发展,但是由于欧美在地理标志保护上的严重分歧,为了能够达成一致,形成合议,都做出了让步,这些让步的作用言难尽。一方面,让步与妥协可以使得协议得已达成;但是另一方面,让步与妥协使得达成的协议差强人意,漏洞百出,使得协议的效果大打折扣。《 TRIPS协议》亦是如此。《 TRIPS协议》第二十四条就是妥协与让步的具体体现,也许正是有了二十四条,第二十三条才得以确立。因为从整体上来看,第二十三条更多地反映了欧盟的要求。而第二十四条则照顾了美国的既得利益。但是欧美并没有真正放弃这些利益,需要一个机制来继续这些利益的谈判。所以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要求成员方同意进行旨在加强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对独特地理标志的保护的谈判。成员方不得拒绝进行谈判或缔结双边或多边协定。在此类谈判中,成员方应愿意考虑这些规定对关于其使用是此类谈判之议题的独特地理标志的连续适用性。除此以外,第二十四条规定了许多例外,这些例外使得冲突的权利可以相互并存,使得既得的利益合法化。


标签:甘南 那曲 乐山 唐山 信阳 龙岩 包头 晋中

巨人网络通讯声明:本文标题《《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建立葡萄酒地理标志通报与注册的多边体系的规定》,本文关键词  ;如发现本文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系统采集于网络,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 相关文章
  • 下面列出与本文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建立葡萄酒地理标志通报与注册的多边体系的规定》相关的同类信息!
  • 收缩
    • 微信客服
    • 微信二维码
    • 电话咨询

    • 400-110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