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按类申请。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5份;指定颜色的,并应当提交着色图样5份、黑白稿1份。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当与所提交的证件相一致。
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⑴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⑵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承包合同复印件;⑶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复印件;⑷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