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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3个月内,许可人应当将该合同报送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是为了便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管理,以保护商标注册人以及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合同不备案,不影响合同的生效。这一点与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有着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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