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是根据用户要求建造出软件系统或者系统中的软件部分的过程。软件开发是一项包括需求捕捉、需求分析、设计、实现和测试的系统工程。一般软件分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现在是信息化的时代,如果没有一项好的技术那是很难在社会中立足的,软件开发就是一个很好的技术,每家公司都是特别需要会软件开发的人员,所以软件开发还是有很好的发展空间的,只要肯好好学习。关于软件开发商标所在的类别,应该如何选择呢?

通过中牌商标百科中的查询知道,软件开发商标所在的类别分别在:第9类 - 0901-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 - 虚拟现实游戏软件0901,音乐作曲软件0901,资信筛选软件0901等;
第42类 - 4220-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 - 驱动及操作系统软件开发4220,软件开发和质量改进方面的咨询服务4220。
广东商标对于其注册的形式有不一样的区别,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可以按文字、图形等分开申请,也可以将其组合在一起进行组合申请。很多客户在委托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申请商标的时候,如果商标是组合商标的,专业的代理公司都会建议商标分开注册,尤其是带有图形的商标,而客户的第一反应却是排斥的,因为客户觉得分开注册要多花钱,而且代理公司是为了能够多做业务才这样说的。其实是从多方面角度来分析对比,商标分开注册是非常好的,否则最后可能就会出现很多问题,特别是商标不能够做到全面的保护。
那么到底是商标注册分开好呢还是组合好?
商标局在实质审查商标的时候都是有原则的,比如对于中文、字母和图形组合的商标,商标局会将其拆开来分别审查,只要有一个元素和别人商标中的相同元素构成相同或者近似的话,就会将该商标整体驳回的,风险性比较高,但是如果分开注册的话,成功率就比较高了,即便部分元素构成了相同或者近似,也是不影响其他原色的商标流程审查的,即图形近似了,但是中文却是可以注册成功的。
组合商标是作为一个合租图形申请的,所以在使用的时候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商标法规定,商标在使用的时候样式和布局都必须和注册的时候一样,只能按照比例进行放大缩小,不可以进行增减、修改、移位等操作的。不然就是属于不规范使用了,还会构成商标侵权,并且在被无效、被撤三时都不可以作为使用证据的。但是分开注册的商标就是没有这些困扰了,可以单独使用不说,还可以随意组合、变换位置使用。
组合申请的商标审查速度要比单独申请的商标速度慢,因为每个部分都是需要审查的,而分开注册商标,部分元素被驳回还可以继续做复审争取,并不影响其他部分元素的正常申请。
虽然对于分开注册商标需要交纳多分申请费用,组合商标只需要交一份申请费用就可以了。但是仔细考虑的话,组合商标被驳回的风险性高,所以还是分开申请注册比较省心。
组合商标因为是将多个部分看作一个整体注册,所以他人在使用组合商标中的部分时,其行为未必能被认定为侵权。那么凯纷注册的单独商标,安全性就会高,保护还更全面。
所以对于商标分开注册是为了商标申请和后期商标使用带来方便和安全,比起组合申请商标的好处好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