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知识库 > 2015年汽车销售管理应有新政策

2015年汽车销售管理应有新政策

热门标签:语音系统 企业认证 网站排名优化 网站文章发布 智能手机 网站建设 电商新玩法 AI电销

  日前,国家商务部委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北京召开品牌管理办法修订座谈会,讨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办法》),这预示着新《办法》的出台已经箭在弦上。

  据了解,新《办法》将于2015年正式实施,按照新思路,整车企业在产业链的强势及垄断地位将被削弱。对此,庞大集团总经理李金勇表示,新《办法》出台,将对整个汽车销售行业的健康发展十分有利,2005年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更多的站在汽车生产厂家的立场规范汽车,而汽车经销商的利益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直接造成经销商和汽车厂家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不可调和”。

  现在,老《办法》已不足以应对逐渐成熟的中国汽车行业,国内汽车市场在经历从供小于求到供求平衡,再到现在的供大于求后,新《办法》出台是大势所趋。

  新《办法》利好经销商

  据了解,12月18日是新《办法》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随着商务部征求意见的结束,老《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等条款关于总经销商”的规定已被删改,这就意味着在新《办法》下,非授权经营将获得合法身份。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产业协调部主任郎学红表示,汽车厂家与经销商之间的不平衡关系已经促使政府必须要以一个裁判的角色进行干涉,这对目前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经销商的利益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转机,老《办法》对厂家权利的限制不够,新《办法》出台则是对厂家在汽车销售环节的权利适当限制,而且在对经销商利益的保护方面也将有明确的指示”。

  事实上,汽车经销商销售汽车授权期限以前基本上是奉行一年一签的形式,而对经销商来说,这已经成为一种压力和负担,在汽车行业已经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形之下,现有的市场环境中汽车经销商已经不可能在一年的销售期限内收回投资。

  老《办法》在汽车厂家回购以及经销商库存问题上没有特别规定。汽车厂家对经销商更是采取一种‘末位淘汰’政策,即经销商全年销售没有达到之前厂家制定的销售任务时,即使销售过程并无差错,汽车厂商仍然可以取缔经销商的授权。可以看出,汽车生产商是在用一种比较霸道的方式强制性要求经销商完成任务量,而且厂家也不回购库存来减轻经销商压力,经销商的日子越来越难过。”郎学红表示。

  在部分业内专家看来,如果新《办法》能将整车企业对经销商授权从一年一签改为五年一签,并可自动续约,对汽车经销商来说,可以大大减轻重担。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做出的判断,车企对经销商的授权改为三年到五年比较合适,之前厂家通过取消授权来强迫经销商必须达到一个任务量的时代或将结束。新《办法》在这一点的改革上主要是为经销商提供保护作用,这是受到经销商欢迎的条款。”

  车企还需自我反省

  经销商的利益诉求即将得到保证,但新《办法》的出台,会不会影响汽车厂家的利润呢?对此,李金勇表示,汽车厂家的利润是否发生变化关键由车企自身决定。车企赚钱多少的关键不在经销商而是在车企本身,如果车企生产目标的制定和销售与实际情况脱节,比如说最多年销售100万辆车的情况下,车企生产了120万辆,那库存升高就会带来汽车价格的下滑。经销商盈利主要是依靠汽车批发和销售环节之间的差价,车企应该制定一个合理的生产目标和销售目标。”

  事实上,当前汽车行业表面上是以销定产的销售模式,实际上遵循的仍是以产定销模式。汽车行业如今发展不均衡,库存增加,进而导致产能过剩、经销商倒逼车企等现象。而新《办法》一旦出台,对经销商毫无疑问将是利好,经销商的盈利水平将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对厂家而言则因人而异,因为如果厂家不考虑市场接受度,那么,厂家就不仅仅是在利润上受伤,其品牌力也会受到影响。”

  郎学红表示,新《办法》的出台,对厂家来说最直接的影响是提高了厂家对销售渠道管理的难度,一般来说,成本增加利润就会降低,但是如果厂家不调整销售的思维方式,坚持用原有销售模式去管理,会很被动,会造成与经销商之间关系的恶化以及市场的不和谐,这对厂家来说不仅仅是影响利润,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

标签:内江 眉山 龙岩 湖南 深圳 林芝 德州 秦皇岛

巨人网络通讯声明:本文标题《2015年汽车销售管理应有新政策》,本文关键词  ;如发现本文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告之我们,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系统采集于网络,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 相关文章
  • 收缩
    • 微信客服
    • 微信二维码
    • 电话咨询

    • 400-110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