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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巨人电商

承德短视频推广:如何看待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抖音、微信读书 App 均侵害用户个人信息?

POST TIME:2021-04-09

这几天微信读书一直提醒我更

新,我看了下更新的9条,和其他APP一样,都是要读取我手机的各种信息,我就取消了更新。

不得不说微信读书是个很好的APP,秒杀樊登读书等其他阅读软件。还有更新和不更新,取决于个人的自由,我想没有人喜欢自己被“偷窥”,但悲哀的是,我们的手机的大部分软件,在我们不开机的情况下都在窃取我们日常的交谈内容。

若想有隐私,只有不拿手机。但是现在手机已经成为我们身上的一个器官,一日不用就浑身难受,所以在想有隐私和不想之间,难以做到自洽。

我很感动有这样的人可以为自己的隐私维权,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这个的审判结果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一个“意识的启蒙”。

就算它侵犯了,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也没有办法。

安装软件时不停弹出来的那些权限,地理位置、通讯录、好友列表、群列表、声纹信息等等,

能拒绝吗?

可以,那该软件就无法打开。

直到你同意为止。

不止抖音和微信读书吧,抖音已经卸了,现在用的最多的是微信读书和。

就拿来说:

上学期期末考试最后一门刚结束,打开就看到一条“大学生挂科后果有多严重”的推送;此前我从没有在上搜

索过关于期末挂科的问题。(这当然有可能是巧合,但也有可能是窃听啊……)我一个同学,晚上会干吃VC,就

给他推荐了“晚上生吃泡腾片会怎样”的问题,他惊悚的不要不要的,特地发了空间……(当然可能是我太敏感,毕竟上推送的确有可能是随机的)有次在微信上和朋友聊天,聊到关于恐惧片这个话题,他就说他怎样喜欢恐惧片、恐惧片多么刺激之类的。结果我打开就看到了“有哪些看起来很惊悚的照片”这个话题。

可是我能有什么办法?

又不能卸载,毕竟有时候是真的需要用到这些软件。

非常失望,糟糕的判决。

既然法院已经发现这两款APP有明确的侵犯某个用户的行为,那么就应该知道,肯定也会侵犯其它用户。难道APP也能像小偷一样说:政府同志,我这真是第一次,就这一次?

首先提起诉讼的用户并不是特殊用户,也不是特定用户或者特别事件中遭受了损害。而是日常使用中被侵犯,这种大面积安装的软件,自然不会只针对这一个用户侵犯,应该说只要安装了这两款软件的手机的信息,必然已经,是已经,不是可能,是已经受到了侵害。

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不应该迅速组织执法力量控制损害吗?哪怕你要依法审理,是不是应该先有点止损动作,比如下架。。就好像街上有人持刀,刀上有血,旁边躺着人,我们不能随便给人定罪吧,但先控制住是必须的吧?

难道法院判决前就任其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