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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巨人电商

商家必看,天猫投诉流程变更

POST TIME:2020-10-26

为提升消费者在平台的黏性,保障商家的经营环境,天猫将于8月1日开始逐步调整消费者投诉类型、投诉处理流程、投诉入口、投诉发起条件等。

本次调整中违背承诺处理流程增加了协商环节,投诉原因发生了变化,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建议商家及时处理投诉。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 投诉类型调整

变更前

变更后

一级名称

二级名称

三级名称

一级名称

二级名称

违背承诺

发票问题

商家拒绝提供发票

发货问题

未按约定时间发货

商家提供发票不符

缺货/发不了货/拒绝发货

商家开发票要求加价

商家要求加价

邮费争议

未履行退货运费承诺

错发/漏发/少发

未履行包邮承诺

虚假发货

商家要求加价

商家表示价格设置错误

承诺未履行

赠品承诺未履行

商家表示商品涨价

换货承诺未履行

未履行其他服务承诺

未履行承诺物流方式

发票承诺未履行

承诺换货实际未换货

物流承诺未履行

拒绝履行售后保障责任

邮费问题未解决

其他

商家自行承诺未履行

未履行其他服务承诺

商品缺货

卖家拒绝使用支付宝

/

未按约定时间发货

恶意骚扰

频繁骚扰他人辱骂/诅咒/威胁

二、 处理流程调整

1、延迟发货流程不变

2、违背承诺流程:原流程:投诉处理中商家只能补充留言,现流程:商家可以提供线上协商方案,消费者24小时响应;

三、 投诉入口

1、延迟发货:保持不变,手淘端发起 2、非延迟发货类型

原消费者投诉发起的入口:PC端

变更后消费者发起投诉的入口:PC、手淘端

四、 投诉发起条件本次不做调整,之后会针对部分用户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