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规则
【官方公告】2012年度淘宝商城商家招商续签及规则调整公告
http://188828.taobao.com/index.htm?spm=a1z10.3.5002-50807734.2.dejYT3
【官方公告】淘宝商城总裁就商城管理体系升级致商家的沟通信
http://188828.taobao.com/index.htm?spm=a1z10.3.5002-50807734.2.dejYT3
在淘宝商城官方发布的以上两则公告中,时间是几乎同步的,意味着,政策的制定者很清楚,此规则一出,可能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希望对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
但从淘宝商城总裁的“沟通信”中细细体味,却真的值得让大众深思。
这封信,是很有意思的,很值得人深思,更引人深思,请记住,是“深思”
【沟通信内容摘取】
1、“我们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我们对待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采用一视同仁的态度。”
2、“淘宝商城这次招商续签标准和规则调整的基本出发点,就是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商品和服务。”
3、“扣除的保证金,是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保障”
4、“为什么有人任意违规,因为违规成本太低,实际上这也是对诚实经营商家的一种不公平。”
【新规内容摘取】
“增加“支付违约金”作为违规处罚措施,加大对消费者的保障力度,对于假货、水货、假冒材质成份等严重违规行为,给予消费者5倍货款的赔偿”
这确定了2012年招商新规的基调:
1、是一视同仁的。
2、是为了提供更多的消费者保障
3、有人任意违规,是因为违规成本太低
4、公平
【问题】:
1、日销售几十万的商城商家很多,假设这些商家售假,或者产品、材质、服务出现了问题,这5-15万的保证金,够不够赔付消费者的5倍赔偿承诺?
2、大卖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比小卖家要大,保证金与小卖家是相同的,是否过低?
3、年销售超过千万的商家,也同样10万保证金的情况下,违约成本仍然很低。如此“一视同仁”是否合理?
5、小卖家,包括小金额产品行业的卖家年销售20万,甚至更低的销售额时,同样也是10万保证金,是否存在公平?
6、很多商户销售的产品均非自身生产,假设某产品经相关部门及媒体曝光售假,而有商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该产品,按照新规同样会被封店及扣除所有保证金,这存在着一个故意行为,和非故意行为的区别,如此的“一视同仁”,是否合理?
7、半年前销售过的产品目前已经停售,但后来被认定为“假货、水货、假冒材质成份”是否处罚?期间的时效有多久?因为,这一时效问题不解决,可能存在的商户风险将会大大提高,这期间还存在很多的影响因素,例如:某注明过产地的环保红木家具,在产品下架停售3个月后经媒体报道该品牌家具为产地、材质造假,并且并非环保家具,由此引起消费者投诉,如何处理?
8、在“假冒材质成份”问题上,如何真正的界定?是淘宝说的算,还是第三方机构说的算?更假设某上衣标注材质成分为:涤纶28%,经第三方机构鉴定结果为27.5%,算不算假冒材质成分,或者缺斤少两?
9、一家日营业收入在80-100万的商城店铺所应承担的违规赔偿基数,10万够赔吗?
一家年营业收入在18万的商城店铺所应承担的违规赔偿基数,需要10万吗?
【沟通信内容摘取】
只要商家把对消费者的服务做好(用消费者DSR评分反映),经营到一定规模,技术服务年费就都部分乃至全部的退还给商家了,商家的经营成本就不会有任何增加。
【问题】
表面上看挺好,以前还要6000元/年,现在只要做得好,技术服务年费就等于免费了。
实际上呢?你被收取的保证金及预交技术服务年费的增长部分,高达10余万,假如拿到店铺服务提升和运营中,实际收益有多少?当然,大卖家和大品牌是不会考虑这个问题的,因为这个规则,仅对中小型卖家具有杀伤力,大卖家和大品牌只会偷笑着说“竞争对手会少了很多,资源可以多用一些了,很好,我们要支持淘宝商城的正确决定!”
每年,每个商家提供的10余万资金,对于淘宝来说,单以银行利率以及基金收益、或者其他受益方式所获取利润,是多少?所聚拢的庞大资金作为何用?
每年,技术服务年费,很多中小卖家即便是服务很好,但销量达不到的情况下,服务费还是要交的。
担心销量达不到的中小卖家怎么办呢?嗯,多花点广告费吧~!
这三者的合计金额,平均计算,提供给淘宝的收益决不会低于6000元/商家。
由上可以得出结论,2012新规的直接受害者只有商城的中小卖家,而获益者则是淘宝和大卖家们双赢的局面。在商城生存的那些正在“致力于网络零售业、投资于网络零售业、创业于网络零售业”的中小型卖家面临因淘宝网操控规则而被扼杀的危险。
而这一切,均属于强制性措施,均来源于淘宝网的实际垄断地位,可以肆意操控市场规则,扼杀尚处于摇篮中的中小卖家,试问,对整个中国互联网零售业的正常发展影响是否存在?淘宝网一边独大的局面,已经成为中国互联网零售业的新危机。
目前的新规,只有一个目的
小额资金卖家,必须从淘宝商城滚蛋
其他
【新规则内容摘取】
2012年,淘宝商城将继续致力于建设开放的B2C网上购物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最新、最潮、最全的高品质的商品和令消费者满意的服务。
技术服务年费的返还标准之一:DSR平均不低于4.6分。
【问题】
很好,应该鼓励和欢迎,
但,如果反过来,让广大淘宝商城卖家以及集市店卖家共同对淘宝的服务进行公平评分的话,淘宝的服务评价平均得分,相信不会超过4.2。
【问题】
淘宝收费,仍然存在隐患。
淘宝客,这个对于新卖家而言,是一个多么具有诱惑力的推广方式啊,但是,你们可以从淘宝方面获得任何资金流向的说明吗?(有一段时间没接触淘宝客了,不知道现在改善了没有)
包括:
你的广告费给了谁?
你的广告位在哪里?
扣费是否真实有效?
你付出的广告费,真的是因为淘宝客给你推广了产品,带来了销量才付出的么?
案例:
在一段时间前,我的一位集市店的朋友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
这个朋友兴高采烈的开通了淘宝客,并提供了至少30%的佣金额度,因为是新开店铺,缺少信誉,他的朋友为了支持他的生意,特意赶来通过淘宝搜索进入产品页面拍下了产品并至交易结束,顺利评价。
但郁闷的一刻也来了,跟随这个朋友2000余元订单的背后,迎来了淘宝客600余元的扣款。
而朋友来购买时,是直接进入淘宝首页的搜索框,输入关键词进行正常搜索,才点击的产品,何来淘宝客的功劳?这不是白白被扣掉了600余元的冤枉钱?
于是,这位集市店的朋友,多次致电淘宝客服进行反应,并要求处理,但接到的答案只有一个:“对不起,我们的系统是不会出错的”
集市店的朋友要求淘宝客服出具相关的资金流向说明,至少满足他的消费知情权,能够至少告诉他自己的广告位出现在了哪里,他的广告费是支付给了谁,但均遭拒绝。
淘宝客佣金的扣除,是由淘宝单方数据采集以及扣除的,并没有流向等详细说明,即便是随便乱扣,你也不知道。
试问,假设您的银行账户被无故扣除了汇款费,而你在要求银行说明扣款详情及资金流向时却遭拒绝,是否合理?
反之,淘宝客同样存在此类问题http://188828.taobao.com/index.htm?spm=a1z10.3.5002-50807734.2.dejY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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